當前位置:
焦作這些車即將不允許再上路 一經查處進行罰款
返回列表 發布:管理員 發布日期 2017-09-22 瀏覽: 1053
為認真落實市委、市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“三治標、三治本”的系列決策部署,牢固樹立綠色發展新理念,切實將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重污染天氣應對擺到更重要位置,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、規范全市交通秩序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為目標,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技術標準為依據,市綜治辦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城管局、市住建局、市郵政管理局,7部門決定從2017年10月15日開始在市城區開展超標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集中整治。
整治目標
(一)嚴禁違反規定入市。嚴查無牌無證、假牌假證、故意遮擋號牌、污損號牌、無反光標識、超限、超載、揚塵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。
(二)嚴查從事非法載貨營運的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。
(三)運輸自產的糧食、蔬菜、瓜果、生禽等涉及民生的車輛除外。
整治重點區域
(一)普濟路(含)以東;北環路(含)以南;世紀路(含)以北;山陽路(含)北環路到人民路段;人民路(含)山陽路到文匯路以南;文匯路(含)人民路到龍源路以西;龍源路(含)文匯路到山陽路以北;山陽路(含)龍源路到世紀路以西。
(二)中站轄區:躍進路(含)紫荊路到瑞豐路段;解放路(含)怡光路以東;怡光路(含)新園路到北環路段;新園路(含)怡光路以東。
(三)馬村轄區:解放路(含)銀河大道以西;建設路(含)銀河大道以西;文昌路(含)緯北路到待王路段;銀河路(含)緯北路到解放路段。
市工商局關于嚴禁市城區市場商戶使用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的通告
為切實加強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進一步有效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改善市城區道路交通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市工商局決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嚴禁市城區市場商戶使用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。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自通告之日起,工商部門將組織力量在市城區各市場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,配合公安交警部門,積極引導商戶不使用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。
各市場商戶應當自覺執行通告規定,在市城區嚴禁使用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。對違反通告上路行駛的,公安交警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。
請廣大市場商戶積極配合工商、公安等部門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,營造文明、安全、暢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特此通告。
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7年9月22日
市交通運輸局關于燃油三輪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拖拉機非法營運的處罰依據及標準
一、非法從事客運經營的處罰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63條、《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》第79條違反本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;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,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(一)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;(二)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;(三)使用失效、偽造、變造、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;(四)超越許可事項,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。
二、非法從事貨運經營的處罰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63條、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》第64條:違反本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;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,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(一)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;(二)使用失效、偽造、變造、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;(三)超越許可的事項,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。
焦作市交通運輸局
2017年9月22日
市城市管理局關于規范居民區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通告
為降低燃油運輸車輛對城區空氣質量污染,推進我市統一使用清潔能源轉運城區生活垃圾工作,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各城區政府督導街道辦事處、社區負責落實轄區內單位或物業及居民樓院,在2017年10月31日前將現有轉運小區內生活垃圾的燃油運輸車輛,全部更換為清潔能源車輛。
二、凡在城區內從事轉運生活垃圾車輛,必須為清潔能源車輛,否則,城區環衛部門不予辦理生活垃圾準倒證。
三、11月1日起,凡未更換為清潔能源轉運生活垃圾的燃油運輸車輛,5城區各中轉站將不再接收其轉運的生活垃圾。
四、市城管局、市公安局將聯合對城區內轉運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進行檢查,凡發現隨意傾倒生活垃圾以及在運輸過程中拋撒、滴漏等現象的,將依照相關法規,給予從重處罰。
焦作市城市管理局
2017年9月22日
版權所有 http://www.waikemblog.com 轉載請注明出處